专卖店加盟条件:
1.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;
2.具备较高的素质,能亲自参与经营管理,具备领导统筹能力;
3.具备雄厚的实力,拥有独立地处当地商业繁华区(或次繁华区)或生活区的商业旺铺(实用面积:30-80平方米);
4.热爱厨卫行业,有较强的品牌意识;
5.对“华人电器”品牌价值观认可,主动执行公司相关政策,愿意接受公司监督和管理;
6.拥有较好的信誉及良好的社会关系;
7.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10万元“华人电器”牌厨卫产品,并能够完成销售指标;
8.华人电器厨卫一体化体验馆不得销售非由本公司供应的“华人电器”牌厨卫产品。
普通加盟条件:
1、存在形式:加盟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。
2、经营范围: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括“家用电器”内容。
3、资金:流动资金3-5万元以上,主要应用于“华人电器”产品的周转。